電動執行機構是工業自動化儀表中的執行單元,它能夠接受來自調節器、工控機、DCS、計算機等儀表系統的控制信號,自動完成調節動作,是組成自動控制系統的*的主要裝置。其保護功能的完善與否,直接關系到電動執行器的使用壽命及設備運行的安全保障。
電動執行機構完善的自我保護功能;
1、全中文顯示:調節型電動執行器視窗采用高清晰LCD數字、全中文及標示符液晶顯示屏。
2、相序自動糾正:執行機構旋向可自由設定,也可自由校正電源相序。
3、缺相保護:具有電源缺相保護功能。
4、過熱保護:改進電路中增加了保護繼電器,使該繼電器線圈并接于PM-2控制板的電源零線,線圈與相線U相連,這樣保護繼電器K同時也接受電機內嵌過熱保護開關的控制。
5、禁動延時保護:避免或減少了機械部分由于慣性承受的反作用力。此保護功能同時適用于現場控制方式和遠控控制方式。
6、電子互鎖保護:在一個指令正在執行且保持有效,再施加另一個反向控制指令時(即兩個指令同時存在并有效),此時電動執行器將停執行完*個指令后再執行下一個指令。
7、瞬間過力矩保護:過力矩保護是指電動執行器在運行過程中一旦出現負載轉矩超過允許的數值,應立即切斷電源或者發出報警信號,進而停止電機的轉動,以達到保護閥門同時保護執行器自身的目的。過力矩的發展狀況分為三個階段:機械控制過力矩階段、傳感器控制過力矩前期、傳感器控制過力矩后期。
8、現場遠控切換:現場遠控可自由切換,使用戶調試、維護方便快捷。